公积金账户封存后的使用问题
我从公司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封存,现在刚买了一套二手房,请问现在还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吗,如果不能,请问我是否能够讲公积金全额取出,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29,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您当前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只要符合我市购房提取条件都可以办理提取,但购房提取分两种,1、偿还贷款提取;2、一次性购房提取。两种情况所需资料不一样,建议查阅办事指南,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9,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9,回复内容:
您好,到当地的单位归集银行申请办理。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9,回复内容:
您好,1、变更手机号码需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各办事处申请办理。
2、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9,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年限特别要求。贷款年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其中,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购买一手房、商转公贷款,房屋属于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其他情况下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23,回复内容:
您好,缴存基数的上限是27391元,下限是1720元,若市民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的,详细可到我中心各办事处现场咨询或致电12345、12329政府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