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外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需要咨询了解关于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外市住房)一手房未办房产证的这种情况,提取合同备案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根据文件实施编码12441900752053420A32014044009中要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原件、产权人身份证、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婚姻关系证明就可以去往办事中心办理提取,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0,回复内容:
您好,1、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所需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13,回复内容:
您好,单位注销,建议办理集中封存业务业务详情建议查阅办事指南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2441900752053420A3442014055011。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14,回复内容:
您好,如未成年子女已入户的可提供户口本,中介非本市公积金贷款合作机构,请以公积金各办事处或政府热线12345解答为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14,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信息,如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按二套房申请,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14,回复内容:
您好,2019年缴存上下限分别为27391和1720,2020年缴存上下限暂未公布,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14,回复内容:
您好,请人因遗失、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供借款合同原件的,可提供经银行盖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为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章。银行在复印件上加盖的公章必须与合同签章页原所盖公章相同(或具有同等效力)。受理时需同时需通过征信核查的方式确认贷款信息属实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