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户口迁移至大足城区的咨询
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您好。本人妻子户籍地在四川,其已在大足城区购房(个人单独所有产权),对户口迁移大足有相关疑问,望回复及帮助。 1、在不迁移本人妻子户口前提下,能否将本人户口迁移至大足城区?(备注:本人户籍地在大足区乡镇) 2、若仅迁移本人妻子户口至大足城区,需在何地办理,需提供哪些资料以及办理时限是多久?
【大足区】回复时间:2023-05-19,回复内容:
区政府转区公安局办理,回复如下: 根据《大足区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关于购买成套住房落户的规定:在本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含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购买的成套住房或本人城区拥有使用权的成套住房),经产权人签字同意后,可申请落户,其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可申请投靠落户;城镇地区成套住房是指具有申请人合法产权的国有土地性质的成套住房;购房落户以产权人本人符合购房落户条件并申请落户为前置;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户口只能随监护人(直接抚养人)迁移落户;共有产权住房,经所有产权人同意,只准予其中一个产权人以购房为由申请迁来落户。 所需材料:(1)申请书(一同落户的成年人都应签字);(2)住房产权手续;(3)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4)年满十六周岁的,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5)产权人配偶以购房为由迁移户口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和产权人同意落户手续;(6)有直系亲属随迁人员的,需提供相应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7)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
【长春市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4-20 14:51:58,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您的问题请向公主岭市社保部门反馈。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保局
【长春市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5-10 16:20:30,回复内容:
您好!已有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该业务已办结。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保局
【长春市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5-12 14:59:43,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4、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5、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还可以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6、辅助器具: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7、复发治疗及康复治疗: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可以到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鉴定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复发治疗和康复治疗。以上所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保局
【长春市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5-18 15:03:32,回复内容:
您好!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按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2023年公布的2022年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支付的。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保局
【长春市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5-22 09:23:20,回复内容:
您好!计发基数由省人社厅公布,具体时间请咨询省人社厅。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