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事宜

您好,请问个体户若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话,有人数方面的限制吗?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7,回复内容:


 您好,开设公积金账户最少缴存人数为1人,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0,回复内容:


您好,因涉及个人私人信息,为保证查询人为职工本人。建议市民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归集银行网点或中心各办事前台打印缴存凭证后即可获取账户信息,也可联系单位经办人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查询途径:
(一)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dggjj.dg.gov.cn/办事大厅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输入身份证以及公积金账号(公积金账号为10位数)。
(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0,回复内容:


您好,因涉及个人私人信息,为保证查询人为职工本人。建议市民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归集银行网点或中心各办事前台打印缴存凭证后即可获取账户信息,也可联系单位经办人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查询途径:
(一)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dggjj.dg.gov.cn/办事大厅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输入身份证以及公积金账号(公积金账号为10位数)。
(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0,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人可提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原件”来代替“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办理该项提取业务并且还需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到我中心各办事处现场申请办理。详细可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2441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0,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件中对缴存状况要求: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2,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提取所需要的资料: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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