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调动在东莞交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外省吗?

1. 因工作调动在东莞交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外省城市吗?2. 可以在外省城市使用东莞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吗? 期待您的回复,感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4,回复内容:


您好,1、市民可市民可根据《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要求,只要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上线该转移平台,职工可凭身份证到新缴存地的归集银行办理转入即可。

2、转移后我中心是不能出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的。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热线,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7,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贷款要办理的抵押手续必须在房屋所在地办理,所以你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建金[2015]135号文要求推进异地贷款,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购房的,可在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各地对该文件的落实情况不一致,因此建议先咨询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申请贷款。如果购房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同意您的贷款申请,我们将配合出具缴存证明。如有疑问请联系12329或12345,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7,回复内容:


 您好,开设公积金账户最少缴存人数为1人,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7,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其中,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申请贷款,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样式详见附件,缴存时间以证明中“最近连续缴存时间”进行推算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7,回复内容:


您好,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条件,可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到中心各办事处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按照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方式办理。值得注意的是,业务办理时其中一份资料为还款流水,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7,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条件:1、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详情参考贷款政策规范;2、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3、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4.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分别为“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详情请查阅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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