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费最低工资
请问下现在最低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多少,个人与单位交的比例是一样吗?缴费基数按1720元缴费基数可以吗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9,回复内容:
您好,本市住房公积金当前缴存下限为1720元,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2,回复内容:
您好,若缴存时间能对接上是可以计算在一起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若符合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贷款申请条件可申请办理。若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首付为三成,二套房首付为四成,而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其中,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2,回复内容:
您好,不同的提取类型,可提取的时间间隔是不同的,详细可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http://dggjj.dg.gov.cn/dggjj/tql/list2.shtml 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2,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提取所需要的资料: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4,回复内容:
您好,1、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所需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4,回复内容:
您好,1、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所需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