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在老家买了商品房,可以提前全部公积金吗?

从原来的公司离职后补交了公积金,现在在家买了首套商品房,有购房合同可以提前全部公积金吗?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4,回复内容:


您好,1、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所需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6,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无法准确解答,建议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6,回复内容:


 您好,租房业务提取额度:(1)自《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之后、申请日之前(不含申请当月)缴存月份的住房公积金;(2)每次分别计算可提取区间的最大可提取额度,当次租房提取业务完成后,下一提取区间重新清零计算最大可提取额;同一个缴存月份多次发生汇、补缴业务的以先入账的业务计算金额;(3)符合缴存月份的按照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包括单位+个人)的70%且不超过1800元的规则计算,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可分别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7,回复内容:


 您好,当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0年1月25日,如有最新政策将通过官网通知公告。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7,回复内容:


 您好,待贷款档案入档后将寄回申请人的公积金中心,对您造成不便请谅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7,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贷款要办理的抵押手续必须在房屋所在地办理,所以你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建金[2015]135号文要求推进异地贷款,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购房的,可在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各地对该文件的落实情况不一致,因此建议先咨询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申请贷款。如果购房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同意您的贷款申请,我们将配合出具缴存证明。如有疑问请联系12329或12345,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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