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社保和公司缴纳社保有什么区别

    

个人缴纳社保和公司缴纳社保有什么区别呢?一起来看看吧。

1、单位为员工缴纳的是五险一金,而个人交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没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待遇。

2、个人交社保的话,自己要承担所有的社保费用。而公司交社保的话,是公司交大头,职工交少部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均由单位缴纳。

以重庆为例,最低缴费基数为3370元每个月,公司每个月缴纳1000多,个人支付大约360元。但是,如果你是个人参保,只有职工养老和职工医保,每月缴费大约为880元。个人参保比在单位参保多出500多元,还只有两险。

3、个人交社保只能在户籍所在地交,外地人不能在当地交社保,而公司交社保不管职工是哪里人,都可以在当地交。

4、个人交社保,缴费基数有中、高、低之分,可自由选择,但是公司交社保缴费基数是按员工的资本工资来缴纳的。

另外,现在有不少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就不交社保,选择给员工补贴,,这其实是违法的,即使员工同意了,也是无效条款。也就是说,只要员工愿意,随时可以告公司,要求补偿相应的社保权益。

总的来说,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利益上,公司交社保都比个人交社保的好处多得多,大家还是尽量跟着公司交社保吧!

前天有位朋友问我:他当初是通过商业贷款来买房的,但买房后考虑到公积金利率要比商业贷款地便宜,比如公积金贷款10年或者30年真的能比商业贷款省下不少钱,因此想转公积金。那么,小编今天就来聊聊“商贷转公积金”这个话题。

一、为什么要商贷转公积金?

当前商贷的标准利率为4.9%,首套上涨5%-10%,二套上涨20%。公积金贷款的标准利率为3.25%,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就能节省一大笔支付给银行利息的钱。

由于过程相对复杂且牵涉购房者、银行、公积金三方面的利益关系,因此目前允许“商转公”的城市寥寥无几。当然了,即使允许也会限制重重,真正申请成功的占比其实是并不高的。

二、商贷转公积金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除了要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有关规定,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贷款人要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连续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记录,并继续保持正常的缴存记录。最重要的是,贷款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也没有其他尚未还清的贷款或担保贷款行为。

其二,贷款人要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偿还贷款的能力。与其同时,贷款人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的规定,并且被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

其三,贷款人已办理商业性贷款,正常还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有完整的贷款手续、房屋不动产证、契税证、抵押登记手续可做证明。另外,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其四,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获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同意提前还款。在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只能是商业贷款申请转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商贷转公积金有哪几种方式?

商贷转公积金目前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方式,另一种是以贷冲贷方式。

1、先还后贷方式

先还后贷就是指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贷转公积金,经过相关部门同意后,职工就可以以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并且办理担保手续后。等到这一系列手续后,相关部门就会发放商贷转公积金。

2、以贷冲贷方式

以贷冲贷就是指已办理商贷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借款人可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差额提前还清,并办理担保手续,最后相关部门发放商转公贷款。

接下来就是借款人、担保公司、银行共同用商贷转公积金还清商贷,并且办理住房抵押反担保手续。

最后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商贷转公积金一般是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完成。这是因为由于商业贷款结清前房屋是被抵押给银行的,从抵押注销再到重新抵押给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中间是需要担保人进行监管和见证的。

因此担保公司的介入,一方面是解决了商转公过程中房产抵押——抵押注销——重新抵押空隙中房屋权属悬置问题,另一方面也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增加了一重保障。

据北京社保局最新规定,北京从2016年开始简化社保转移流程,同时简化社保转移资料,使北京市社保转移变得方便快捷。下面小编介绍一下北京社保怎么转移。

北京社保转移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的

2.职工意愿流动到外省就业参保的

北京社保机构办理转移资料

在去社保机构前准备好身份证和社保卡,然后到社保机构窗口,说明原因。他会给你办理社保转移资料《缴费凭证》《转移申请》。

转移资料交给转移的社保机构

到新就业地就业参保后,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缴费凭证》和《转移申请》,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部交给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了。

完成社保转移的时间

地区间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全国统一的经办规程下,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信息的审核、建立和社保基金的转移,为参保人完成社保的转移接续工作。

北京社保转移手续

我在北京工作,现在换了单位,新单位让我自己转社保,请问都需要些什么手续,越具体越好,还有社保可以托管吗?费用怎么算?

网友解答

1、首先你保证你以前公司给你正常缴费。

2、让你以前公司主管社保的人在你离职当月办理社保医保减员

3、让你现在的公司在你入职的当月(1-25日)到社保中心办理增员(外区转入)

4、如果你现有公司未能正常办理增员,就让你现在的公司主管社保的问问社保中心是因为什么原因,是因为以前公司欠费,还是以前公司未做减员。

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你问问社保咨询电话:12333

如果以前的工作能正常办理减员,你现有公司就能顺利办增员,很简单,都是公司负责社保的人去帮助办理的。不用托管

异地入伍的社保怎样转回当地?看完心里有数了!

一、从部队转回

根据《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第六条,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到企业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七条、军人退出现役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或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报到通知,以及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军务部门或者政治机关干部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开具《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缴费凭证》《信息表》),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退役军人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凭证》《信息表》和银行受理回执一并交给本人。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同时向退役军人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缴费凭证》和《信息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军队财务部门邮寄的《缴费凭证》和《信息表》,核实到账资金无误后,为退役军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役军人应及时到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所以,退役之前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就业所在区县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二、地方对地方

(一)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流程

参保人员异地转入的前提是在转入市就业并建立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办人员审核后,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经办人员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收到原社保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异地养老保险转出流程

参保人员转出前,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核对缴费信息后,经办人员为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经办人员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终止该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患有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病种的病人,可以申请医保慢性病登记,登记后慢性病治疗可有医疗保险来报销。那么医保慢性病登记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慢性病医保登记申请条件

1、已经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消费者;

2、所患疾病为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病种。

慢性病医保登记所需材料

1、收榷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2、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

3、如为委托代办(个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

患有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病种的病人,可以申请医保慢性病登记,登记后慢性病治疗可有医疗保险来报销。那么医保慢性病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

1、本地医院门诊指定慢性病办理程序

(1)参保人患指定慢性病,明确诊断后,由本市具有相应门慢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诊医师填写《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门慢证明书》),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或指定专家)在《门慢证明书》签字,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

(2)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或医保办委托的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将参保人的《门慢证明书》内容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3)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录入岗为参保人进行信息录入及确认后,医保信息系统对门慢项目予以自动登记待遇。

(4)系统登记门慢待遇后,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佣门慢证明书》一式两份,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指定专用业务章后,一份交参保人作为今后享受门慢医疗待遇的凭据之一,一份定点医疗机构保存备查。

2、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申请异地门慢就医办理程序

已办理异地就医但尚未在本市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过相应门慢的参保人申办异地门慢项目,由已办理异地就医的本人选定的异地就医医疗机构的主诊医师确诊,填写《门慢证明书》,经异地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在《门慢证明书》签字,医务部门(医保办)审核并盖章。

再由本市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办理的门特病种进行确诊并填写《门慢证明书》。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按照医保政策规定根据参保人提交的《门慢证明书》等资料在医保信息系统上办理待遇登记录入(录入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实际发生费用的医疗机构)、确认、检查后,门慢待遇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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