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社保缴费比例:社保缴费个人要交多少钱
问:莆田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5%~2%;个人:无需缴纳
若仅交换号变更,则提交以下材料到社保中心、分中心或各街镇社保所办理: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②单位情况说明(因录入错误变更提供)或银行情况说明(因银行原因变更提供)。
若因更换银行发生的变更,手续同正常单位银行信息变更。
在深圳工作怎么参加社会保险?
我现在在深圳工作,还没买社保,请问在深圳工作怎么参加社会保险?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在深圳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人员,都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属于灵活就业人士,又属于深圳户口,也可以申请参加社会保险。
有工作单位的人士必须通过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由单位的社保负责人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参保人只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即可。
灵活就业人士则需要到社保中心领榷深圳市首次申请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将申请表和户口本、数码回执、身份证、银行账户等资料一起交给窗口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则可以通过银行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网友解答:
如果您在公司上班,可以直接由公司为您缴纳社会保险,不用自己办理。如果您是自由职业,则必须有深圳户口才能以个人的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具体个人参加的流程包括:先到深圳劳动保障局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并户口本、回执、身份证等资料交给工作人员,通过即可参加社会保险。
如果想知道自己的社保信息,可以通过深圳的社保局官网直接查询,先登录https://e.szsi.gov.cn/siservice/,填写身份证号码和电脑号注册个人账号,参保人要记牢自己的密码,以方便下次登录。
注册完成后,即可查询社保的有关信息。
网友解答:
正常情况下,社会保险由公司代为办理,不需要参保人个人自行办理,除非您是灵活就业,那么就需要自行办理。灵活就业人士办理社会保险也十分简单,只要携带身份证、数码回执等资料到社保局的办事大厅,填写申请表即可完成办理手续。
这里要提醒您,公司为职工办理的社会保险包括五个险种,分别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但是灵活就业办理的社会保险只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社保对于人们来说非常熟悉不过了,想必大家都知道社保对于市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医保去医院看病能够报销的。不过,现在有些热想从医保取钱出来的,那么,社保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怎么查医保卡余额
现如今,你只要缴纳社保的就会有一张社保卡的,这张社保卡可以用在看病买药或者是住院报销的,所以社保卡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社保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吗?想必这个问题是许多人关心的,据悉,想要提取需要具备这些条件的,一起来了解下。
简单的说就是个人缴纳的部分可以取出来,单位缴的不能取出来。社保如果按照保障和储蓄的性质进行划分,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保障性质的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这四项保险是在缴费过程中便不断使用的,属于保障性质的,因此是无法取现的;而具备储蓄性质的则是养老保险,它是为未来养老准备的,在某种意义上也具备养老保险的性质,所以是可以取现的。
然而,并非养老保险里的全部资金都可以取现。社保卡里养老保险其实包括两个账户,一个是统筹基金账户,另一个则是个人账户,统筹基金账户是属于单位缴纳部分,大概是个人账户的两倍左右,这部分钱个人是无法动用的,而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则是可以取现的。
社保提取钱的条件
出国定居,且国内户籍已经消除,此时,是可以取现的;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未缴满15年,此时,可以选择继续缴满15年,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将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的钱一次性取出;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但不幸身故的,个人账户的钱也可以视作遗产取出;在不同省份都缴纳了社保,如果结束在某省的劳动关系,那么,也可以将该省的个人账户取现。
深户个人缴纳社保,可直接在微信上办理,也可到现场办理。需要注意的是,非深户个人不能在深圳缴纳社保,可以在户籍地缴纳社保哦!
个人缴纳社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金融社保卡原件(无金融社保卡的需在深圳开户中行、工行、农行、建行、招行、交行、中信、平安、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之一的借记卡或存折账号)到就近的社保机构受理窗口办理。
微信办理:
进入办理入口后,点击【个人业务办理】
然后点击【个缴人员参保登记/恢复】即可办理个缴人员参保登记。如果你之前在单位缴纳社保,要办理停缴之后,才可以办理个人缴费哦!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在五项社会保险中,具有转移意义的只有养老、医疗和失业三个险种,工伤和生育都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社保怎么转移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
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至此,关于养老保险的社保跨省转移就完成了。
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参保人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现参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参保分中心审核后出具《参保凭证》和《信息表》,将其寄给现参保地社保。至此,医疗保险的社保跨省转移也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