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贷款怎么办理?社保贷款申请条件

社保贷款,是借贷机构推出的一种面向符合社保缴存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个人消费用途的信用类个人贷款产品。目前,不少借贷机构都开展了社保贷款业务,例如招商银行的“社保消费贷”、民生银行的“社保贷”等。那社保贷款怎样贷?申请条件有哪些?

社保贷款申请条件:

由于社保的缴纳具有强制性,因此受雇人士基本上都会按规定缴纳一定费用。这并不是说,缴纳了社保的上班族都可以申请社保贷款。与其他信用类个人贷款产品一样,社保贷款也具有无抵押、无担保的特点,但是也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

一般来说,社保贷款申请条件为:

1、借款人年满18-60周岁;

2、借款人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和相应的还款能力;

4、符合借贷机构对社保的相关要求,通常是缴纳年限和缴纳基数,譬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缴纳基数大于3000元;

5、借贷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社保贷款怎样贷?

符合社保贷款的借款人,便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向借贷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具体的贷款步骤为:

1、前往借贷机构,咨询社保贷款各项事宜;

2、按借贷机构的要求,准备社保贷款申请材料,通常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和社保证明;

3、填写贷款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提出社保贷款书面申请;

4、借贷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批;

5、借贷机构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6、借贷机构发放贷款;

7、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归还贷款。

公司办理社保是怎样办理的,办理社保有哪些主要的步骤。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公司帮员工买社保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公司帮员工买社保流程

企业给员工买社保流程:

1、参保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报《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发工资表的复印件;

2、医保办按规定审核参保相关资料,将合格后的参保资料输入微机管理,打佣缴费通知单》和《征集计划明细表》;

3、参保单位或个人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证卡工本费,并交纳两张1寸免冠照片,同时制做医保《专用病历》和IC卡。

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程序如下:

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携带:

1、公章;

2、《职工申报表》;

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

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

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流程如下

1. 1、先开立企业社保帐户,一般是在企业的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部门 要准备的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2. 2、然后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帐户

3.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社保卡(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 (IC)卡。那么重庆社保卡怎么办理呢?以下就是中国社保网小编给你做的整理,希望对你有用。

重庆市社会保障卡办理简易流程:

办理条件

重庆参加社会保险险种的的所有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A4);

2、2张1寸白底、深色衣服冲洗的彩色免冠照片;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各一张(A4);

办理流程

1. 单位接到医保中心通知后由各单位经办人到社保卡代办机构(各所属区医保中心)领榷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个人数据确认表》(单位参保人员每人1张)。

2. 办卡人领榷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个人数据确认表》后进行仔细核对,按照要求签字确认,由单位经办人统一交回社保卡代办机构(各所属区医保中心)。

3. 社保卡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完成后通知单位领取,个人等待单位发放。

办理地点

渝中区医保分中心:86598881

江北区医保分中心:67860311

沙坪坝医保分中心:65458723

九龙坡医保分中心:86169322

南岸区医保分中心:62600405

大渡口医保分中心:68950805

巴南区医保分中心:66219918

渝北区医保分中心:86014370

北碚区医保分中心:68299203

经开区医保分中心:62600405

高新区社保局: 68633901

办理费用

重庆市社会保障卡工本费试行标准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和重庆市物价局 [2006]120号文规定,每卡为25元,持卡人因丢失、损坏要求补发的,也按此标准执行。

重庆市社会保障卡工本费全额减免的对象为:

(1) 享受定期补助和定期抚恤及残疾抚恤的人员。

(2)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

社会保障卡具有社保和金融功能:

1、社保结算和支付功能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凭社会保障卡可以实时结算相关费用;离退休人员可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在职人员可凭卡进行社保缴费等。

2、社保信息查询功能

社会保障卡记录了持卡人的基础信息和相关业务信息,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查询终端、SN12333查询网站、12333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社会保障卡的个人基本信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情况及待遇享受情况。

3、金融功能

我省社会保障卡具有银联功能,可作为银行卡使用,持卡人可用于缴纳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领取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扩展应用功能

我省社会保障卡为大容量芯片,预留了扩展空间,可搭载政府公共服务管理应用,逐步实现与持卡人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公共服务领域。

社保卡激活:

社会保障卡的初始密码为666666,持卡人需激活方可使用。

社保功能的激活需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社会保障卡业务服务窗口修改初始密码。

金融功能的激活须到对应发卡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广州的生育保险办理是很多人都在关注的事情,广州生育保险现在是怎么办理的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办理广州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广州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所需材料

部门名称: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发放生育保险就医凭证

服务对象:

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含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未就业配偶)

所需材料

1.《广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未就业配偶选择本市就医的一份);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计划生育服务证》;属广州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在广州市的,凭在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备案后的《广东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或《广州市流动人口生育备案申报表》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居住地不在广州市的(如居住地在佛山、清远等),凭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由参保单位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参保人为该单位职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内容);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5.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

6.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籍人员的: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7.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与参保男职工配偶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和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广州领取生育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布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可知用人单位需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才可领取生育保险待遇,详情如下:

生育保险领取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广州生育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备案申报:

1、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市生育保险备案申请表下载》 (2)《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夫妇双方在本市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 (3)怀孕职工经区级以上医院确诊为妊娠(注明怀孕周数)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围产手册(原件)

另,下列各类人员请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提供相关凭证

A.军队人员

在当年(生育当年)转业、复员、退伍的军人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在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前,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B.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用人单位在关破当月,将怀孕职工资料报单位所属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备案时填写《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关破企业怀孕职工名册》,同时提供:本单位关破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温馨提示:此类职工不需提供《广州市生育保险备案申请表》)

C.当年从机关调入企业人员

当年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从参保当月起(十二个月内),单位无欠费的,凭相应证件或证明到单位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D.原来在省社保或是在省内跨统筹地区参保后转入本市人员

在本市必须是正常参保状态,并且参加了生育保险,本市与省内各统筹区或省社保的生育缴费年限累计满一年的,提供省社保局或省内各统筹区社保机构出具的参加生育保险年限的证明报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其中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年限的证明提供带有印章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医保卡的使用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而越来越频繁的,但是针对医保卡的犯罪也在逐年增加,由于社会保险的特殊属性,导致很多人对医保卡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也因为经办机构对基金的监管不严,导致了很多人钻了监管漏洞的空子,从而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触犯了法律。 以下是中国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北京医保卡办理,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医保卡网上办理流程

1上网登记信息

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次选择“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初次登录”后,输入单位组织结构代码和单位名称,点击“确定”。进入“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息”界面后,准确录入单位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并打佣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还需打佣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附表)》一式两份。

2到银行签订协议

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请在办理开户手续前,先到开户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并在开户业务办理完毕后再次到银行约定缴费方式。

选择“社保缴费“方式的,请在办理开户手续前,持右侧所列信息先到本单位开户行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 授权书》。

办理开户手续

用人单位携带所列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取号办理单位社会保险开户手续,开户成功后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企业(或事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社保缴费方式的提交《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银行缴费方式的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附表)》、《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一式两份。

7单位公章。

办理开户手续后,携带以下材料道数字证书窗口购买数字证书。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6公章。

激活数字证书(如共用地税的北京CA证书,请携带证书U盘,并填写《申请表》、(业务窗口领娶需盖公章)

持数字证书u盘到业务窗口,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同时激活新购买的数字证书,费用280元

注意事项:1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

2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3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单位,请询问本单位开户行获得2至5位交换号后再在网上进行选择录入;

4用人单位激活数字证书后,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相关模块,请用人单位在增员的次月随时关注银行账户是否扣款成功,如未成功及时查找原因并缴费。

5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公章。

江苏省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江苏生育保险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江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江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 、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4、 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

6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榷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 、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11 、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江苏省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经办须知

待遇申报

1. 参保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在协议医疗机构就诊发生应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协议医疗机构应将就诊明细及时传输至经办机构,并于每月月末生成《生育医疗费用申请支付表(协议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申请支付明细表(协议医疗机构)》及时上传至经办机构(以下简称“联网申报”)审核,经办机构于次月5日前将审核结果网上反馈给协议医疗机构。

2.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因在异地就医或其他原因未能进行联网申报的生育医疗费用,应由其本人先行垫付,并将原始票据、费用明细、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诊断证明、病历首页、出院记录等相关申报资料妥善保存,由其本人或本人所在单位填报《生育医疗费用申报表(待遇享受人)》,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属经办机构申报(以下简称“垫付申报”)。

3. 协议医疗机构通过信息联网在联网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时,同时向经办机构传送核定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所需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含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含终止妊娠)时间、门诊号和住院号、分娩方式、手术名称、胎儿数量、合并其他手术名称、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empirenews.page--]

4.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垫付申报生育医疗费用的,由参保职工所在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失业女职工由本人申报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属经办机构填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出院记录;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及资料。

待遇审核

1.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程序应包括初审与复审。初审是根据审核规范核定支付金额,将申报资料移交复审;复审是对初审后的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支付金额,对不符合审核规范的生育医疗费用退回初审,重新进行审核。

2. 经办机构可推行对生育医疗费用的智能审核,按照生育保险审核规范合理设置智能审核阈值,对联网申报传输或垫付申报录入的生育医疗费用数据自动审核,并将未通过审核规则的疑似违规费用进行人工审核。

3. 经办机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其待遇的申报信息,按日核发生育津贴待遇。

4. 经办机构按照参保职工所在单位或失业女职工个人申报的信息,核发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设区的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待遇结付

1. 经办机构根据生育医疗费用申报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其中:

(1)联网申报:协议医疗机构联网申报的生育医疗费用,经待遇审核核定支付金额,生成《生育医疗费用审核结算表(协议医疗机构)》,经办机构直接与协议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

(2)垫付申报:享受待遇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申报的生育医疗费用,经待遇审核后核定支付金额,生成《生育医疗费用审核支付表(参保人)》,经办机构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参保人。

2. 经办机构对参保职工所在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失业女职工申报的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经核定后确定支付金额,生成《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审核支付表》,并发放给用人单位,由其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上述应发放待遇无法正常发放的,经办机构可以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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