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8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下调至0.45%
近日,深圳市社保局发布消息称,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给企业 " 减负 ",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起,深圳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下调,由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 0.5%调降到 0.45%。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用人单位就业的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2015 年 10 月起,深圳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 1%下调至 0.5%。据市社保局统计,截至 2017 年 11 月,全市社会保险总参保人次 5866.86 万人次,环比增加 53.87 万人次,增长 0.9%,同比增加 326.54 万人次,增长 5.9%。其中,生育(含生育医疗)保险参保 1157.87 万人,环比增加 10.86 万人,增长 0.9%,同比增加 62.05 万人,增长 5.7%,含参加生育保险职工(自 2015 年 3 月起用人单位按省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缴纳)1103.50 万人,参加原生育医疗保险 54.36 万人。深圳 2017 年 1~11 月生育保险降费率,累计减负 17.85 亿元。
除了缴费变少外,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还可领取生育津贴。市社保局称,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 1 年,职工及未就业配偶在生育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 1 年,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申领生育津贴。市社保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 年 1~11 月,该局累计发放生育津贴 12.69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