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通告
为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据黑河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黑河市从业人员平均工资额,现将2017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998.92元,即职工单位和个人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分别不超过1499.46元。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据黑河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黑河市从业人员平均工资额,现将2017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998.92元,即职工单位和个人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分别不超过1499.46元。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