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441元
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出调整。近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确定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显示,2019年度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441元,下限为不低于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原文如下:
关于确定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分中心、办事处、处室,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及我市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9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441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本通知所称“年度”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5日
市公积金中心方面表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及重庆相关规定,就2019年度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作出调整。
其中,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9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441元。缴存基数下限则为不得低于市人社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一般每年6-7月份,全国各地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限额。近期,除了重庆外,深圳、青岛、长春、南昌、乌鲁木齐等多地已发布调整方案,在此之前,上海已在4月1日起执行新调整的公积金缴存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