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的通知 (闽政办〔2019〕32 号 )

(四)推进政策全覆盖。加快推进保障对象身份核实认定和户籍办理,帮助无户籍保障对象尽快办理社保卡,对确实无法解决身份问题的保障对象,也要办理相关凭证,确保全部纳入医疗叠加保险政策享受范围。各级扶贫、民政部门切实做好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县级扶贫、民政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保障对象变动数据信息提供给本级医保部门,医保部门于每月15日前将比对后的数据信息提供给卫健部门,确保保障对象信息准确,推进政策全覆盖。

本通知执行期限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29日

五险一金知识推荐

去算算我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