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深圳等多地已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一般每年6-7月份,全国各地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限额。近期,深圳、重庆、青岛、长春、南昌、乌鲁木齐等多地已发布调整方案,在此之前,上海已在4月1日起执行新调整的公积金缴存规定。
各地缴存额度怎么调?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会根据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变动情况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调整一次。平均工资变化,个人及单位缴存的公积金都会发生变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称,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927元,较2018年上调2883元。重庆市指出,该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441元,较2018年上调2123元。长春市新规称,长春市(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730元,较2018年上限上调1696元。乌鲁木齐市宣布,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6599元 ,较2018年上调1200元。
同时,还有不少地方上调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青岛市明确,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725元。相较2018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上调219元。南昌市通知要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9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比2018年上调5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