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通告

厦门市2017年9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通告。
  1、按本市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单位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2、按外来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单位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5%,个人不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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