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调整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014元
关于确定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切实维护职工个人权益,根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精神,现将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切实维护职工个人权益,根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精神,现将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