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2018年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通告

为实现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根据居民医保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调整通知如下:

筹资标准中的财政补助部分,所有参保居民统一上调至每人每年520元。

筹资标准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和市区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简称学生少儿)调整为每人每年170元;在校大学生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市区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调整为每人每年400元;市区户籍的其他居民调整为每人每年480元。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2018年度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自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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