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解读
十一、我区在2019年调整中,如何体现适度倾斜?
按照国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规定,我区在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中,退休人员在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又进行了适当倾斜调整。其倾斜标准为:一是高龄人员在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适当倾斜,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二是在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艰苦边远一类区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对艰苦边远三类区的每人每月增加再基本养老金10元;三是企业军转干部低于4037元的调整到40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