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调整贷款额度通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自2017年2月10日起(商品房期房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发证日期为准,现房及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准),调整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调整为5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调整为25万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自2017年2月10日起(商品房期房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发证日期为准,现房及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准),调整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调整为5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调整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