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
从2020年6月15日起,乌鲁木齐将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工作,7月31日结束。2020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12%(取整数值),单位可在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两部分组成: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两部分缴存额均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月17852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上限为4284元,较上年增加300元。其中,个人月缴存额为2142元,单位月缴存额为2142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20元,跟去年相比没有变化,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下限为162元,其中,个人月缴存额81元,单位月缴存额 81元 。
提高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缴存额就会提高,对于贷款职工来说,可减轻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供压力。
以单位职工王某为例,现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614元,贷款金额40万元,贷款年限15年,月供2810元。如果他的公积金月缴存额调高到2850元,每月公积金能完 全冲抵贷款月供。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讨论通过,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不低于5%)或缓缴。今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在6月30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需要提高缴存比例并补缴。
缴存单位可直接在新疆住房公积金网的乌鲁木齐单位网厅进行申报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