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3392元

根据德州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93568元,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2020年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3392元。根据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存款比例不超过12%的要求,2020年月最高存款额从去年的4552.8元提高到5614.08元,最低存款额保持不变,仍为155元。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于《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年公布的2018年德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我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550元。员工月工资低于1550元的,按最低标准执行。根据单位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5%的要求,2020年的最低月缴存额为155元。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7月1日起实行。单位在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按照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乘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截至6月30日,今年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全市39.57万名在职职工结息1.72亿元,结息金额比上年增长16.22%。所有利息已同时记入员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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