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2017年社保缴存基数调整通告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调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8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025元,上限为18171元。
二、2017年8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不变,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