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
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生育保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加强政策宣传与舆论引导,准确解读相关政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设区的市要按照《意见》和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6月底前完成。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要按照国家试点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全面推开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奠定基础。工作推进中,如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