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仙桃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政策通告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住建厅2020年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现对仙桃市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提取金额、公积金缴存基数作出调整:
(一)提取
租赁住房提取金额由夫妻双方每年合计10000元提高至12000元,从2020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二)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的调整。根据仙桃市统计局确认的2019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780元,计算出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3166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数合计),月缴存额下限暂不变。调整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