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保转移办理指南
案例
Miss.唐 大学毕业在重庆工作4年后去了北京打拼,在北京上了8年班,又因工作调动转战上海。在这3个地方先后都参了保的她有点懵:我的养老和医保该怎么办?
像Miss.唐这样在多地就业并参保的
并不在少数
工作或长期居住地变更时
养老和医保要不要转移?
多地参加养老保险该在哪里退休领养老金?
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在各地通用吗?
不办转移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缴费年限可以连续计算吗?
关于这些问题
威武君的建议是这样的
职 工 医 保
✦ 是否及时按规定办理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手续,直接影响你的医保待遇:
·随用人单位参保接续的,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保费的,补缴期间的医疗费按规定予以报销,并补划个人账户,超过3个月的,补缴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但补划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参保接续的,其他跟单位参保一样,超过3个月接续参保的,享受医保待遇需等待6个月。
✦ 同时,按规定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医保个人账户方可一起转移,原来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按规定转到新的参保地继续使用。
✦ 另外,按规定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在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将影响您享有退休医保待遇的时间哦~)
- 威武君建 议 -
为 了 最 大 限 度 的 保 障 你 的 医 保 待 遇 , 在 多 个 城 市 ( 社 保 的 不 同 统 筹 区 ) 之 间 流 动时 , 请 记 得 及 时 把 你 的 职 工 医 保 一 同 带 走 。
职 工 养 老
✦ 职工养老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是累计计算的;
✦ 领取养老金时,多个地方参保的,需将养老保险集中转移到一地,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 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由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则按下列原则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累计缴费年限在某一个地方满10年及以上的,在该地领取。
·累计缴费年限在多个地方满10年的,在最后一个满10年缴费年限的地方领取。
·累计缴费年限在各地均不满10年的,则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参保人将养老关系和个人账户转回户籍地,在户籍地按规定办理领取
- 威武君建 议 -
职 工 养 老 保 险 的 缴 费 年 限 和 个 人 账 户 都 可 以 累 计 , 最 终 需 要 全 部 转 移 到 退 休 地 城 市 (社 保 统 筹 区) 。 可 以 在 多 地 流 动 时 将 职 工 养 老 转 移 接 续 随 身 带 走 , 也 可 以 在 能 确 定 退 休 地 时 , 把 以 前 工 作 经 历 中 的 职 工 养 老 保 险 全 部 转 移 接 续 到 退 休 地 。
最 最 最 重 要 的 是
请 记 得
不论是为了近期需要使用的医保待遇
还是将产生长期影响的养老待遇、退休后医保待遇
在职业生涯中注重持续参保是最重要的
在多个地方的参保记录
最终都将反映在年老后的基本保障中
接续手续可以慢慢办
有没有参保却大不一样
一定要记得及时参保!
转移接续流程
市内流动
首先,在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停保。(带身份证与社保卡)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然后,到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接续参保。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跨省流动
首先,在转出地社保局申请开具《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身份证与社保卡)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辞职后个人的社保怎样转移,转移社保需要哪些条件。转移社保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以下是中国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辞职后跨省社保转移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辞职后跨省社保转移流程
1.先在自己交的地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让其出具《参保凭证》;
2.携带所以证件到当前办理区(县)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3.受理申请后,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的材料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4.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单位
5.新参保地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确认情况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离职后社保处理办法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可以参照实施。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省内转移
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跨省转移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交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交社保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交社保需要什么材料,希望你们喜欢!
交社保需要的材料
选择缴纳保险基数标准,填写《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签署《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协议书》,并核对《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企业首次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属新招调入深圳的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首次参保,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7、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个人交社保具体要交多少年
对于个人来说国家法定规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1、如果是申请自缴费,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累计缴纳年限15年,是可以不缴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2、如果是有工作单位的在职员工,则必须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累计缴纳年限15年,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3、社保是缴纳年限越长,缴费越多,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就越多。
社保一般都何时交
缴费单位(人)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2010年1月1日起实现税费征缴同步,即社保费的申报期限调整到每月15日前,且不因放假而调整。
在成都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办理生育报销有哪些是值得关注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自生育之日起一年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3、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4、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5、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成都要享受生育保障,生育险(内嵌入到基本医疗险中)需要连续交费1年以上(即观察期)才可以。
2、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报销情况是这样的:
a、符合报销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b、保障为——
第八条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第九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如下: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由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其配偶按其它 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未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已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贴标准的,生育保险基 金不再支付。
第十条 计划生育手术费价格标准按照盛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即: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药物流产术127元(药物流产术 不全施行清宫术增加47元);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引产增加50元];输精管结扎术 150元;输卵管结扎术510元;输精管吻合术370元;输卵管吻合术400元。
第十一条 上述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医疗费补贴随本市价格主管部门的调整而逐步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共同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生育时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引起的妊娠胆淤症、产后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办法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 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个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费用以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 限额部分不予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先支付的特殊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a.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b.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c.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d.剖宫产增加15日;
e.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c、报销需要的资料——
第十三条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empirenews.page--]
(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申领计划生育手术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四)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3.申报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除需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 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五)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
第十四条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一)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费用;
(二)超过《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规定标准之外的费用; (三)已办理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所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四)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
(五)已在本市统筹区域外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符合国家、盛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不过廊坊市养老保险怎么办理,以下就是中国社保网小编做的整理,希望对你们有用。
廊坊市养老保险的办理:
1. 办理条件
企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生),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
2. 办理材料
企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工商行政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职工以个人身份参保时
1.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申请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1张一寸免冠彩照
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出具工商行政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2.用人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资料和填写的《社会保险登记表》进行审核。
4.对用工单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5.职工以个人身份参保时,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申请书》,保险机构为其建立养老保险卡片,并发放养老保险缴费手册。
4. 办理地点
廊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9号
电话:2227974
安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银河北路曙光道14号
电话:2114311
5.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廊坊市养老保险的缴费:
1. 缴费标准
参保人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
2. 缴费比例
单位:单位20%;
个人:个人8%
3. 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在济南办理医保卡,办理医保卡的地址是什么。以下是中国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济南医保卡办理地点,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济南医保卡办理地点
历下区医保办
地址:历下区东仓小区23号
电话:86983714
市中区医保办
地址:经八路122号济南大厦院内
电话:82078668
槐荫区医保办
地址:槐荫区道德北街202号
电话:87123117
天桥区医保办
地址:天桥区无影山路31号
电话:85872990
历城区医保办
地址:历城区花园路2—1号
电话:88066042
高新区医保办
地址:工业南路28号管委会大厦304房
电话:88871199
济南社保卡照片要求及照相地点
济南社保卡照片要求:必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比例占照片比例的1/3,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近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红色背景(红色背景数值设置为:R:255 G:0 B:0 或C:0M:99 Y:100 K:0),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注:“近期”是指最近六个月内,“正面”是指拍照时需要正对照相机,眼光不能向下看或斜视,“头部比例占照片比例的1/3”是强调头部比例不能小于照片比例的1/3,实际操作允许有略微的偏差,但不允许全是头部。
济南社保卡照相地点:
参保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单位社保登记证号前去以下照相馆照相:
人民摄影部
地址:朝山街35号电话:86021168 市区内乘坐36、128、K55路公交车在朝山街南口下车。
枫香树图片社
地址:和平路16号电话:86336208 市区内乘坐31、102、119路到燕子山路下车。
济南飞跃长城摄影部
地址:经四路232号(大观园北门西50米)电话:87062189
市区内乘坐3、4、5、7、13、15、18、29、33、35、43、67、77、101、104、K51、K58、K59、K92路等多路公交车到大观园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