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怎么处理?
一、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
(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照证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到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缴费基数核定。参保单位应按照职工本人月工资确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3)缴费申报。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由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月向所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核定,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单位代为申报。
(4)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参保单位应按月以货币形式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可委托银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代收社会保险费。
二、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怎么处理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现代人辞职换工作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人走容易,但和工作息息相关的五险一金要转移可有得烦,一个程序没办到位,就能影响你买车买房看病养老。那么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解决呢?
辞职分两种,已找到新雇主的跳槽辞;心大胆更大的裸辞。情形不一样,五险一金的处理方式也不同。
裸辞,指的是还没找好下家就辞职,不考虑后路,意味着离开的决然。因工作压力身心疲惫达到了极限,或长期缺乏工作幸福感,选择裸辞的白领正在增加。裸辞也成为白领群体之一。还有被裸辞之说,即因工作不达标而被老板辞退。裸辞,现基本指向即是,职场精英因各种原因,不找新的工作之前就选择突然离职。
一、辞职后怎么自己续交社保?
1、有本地户口在档案所在人才中心续缴
以个人名义参保,需按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或8%缴费。也就是说,个人缴纳是按当地(北京)上年度的平均工资的28%标准执行。
2、外地户口需要挂靠单位续缴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那么中断后,你不能通过当地(北京)人才中心进行保险的续缴。但是可以通过挂靠公司来进行保险代缴。可以找朋友的公司,或者找正规的保险代理公司。
二、“五险一金”能不能中断?
1、北漂不要轻易断社保
如果你是生活在帝都的外地人,并且有长居于此的准备,社保和个税真不能轻易断。因为在京的外地人买房、买车时都需要以“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5年以上”作为基本资格,注意,是连续!所以中间如果断掉,要从头开始累计。
2、够年轻不用太在意
如果你所在的城市没有限购,或者你有帝都户口,那就不用考虑买房买车的资格问题。
目前规定,若社保中断,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满15年,方能在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如果你足够年轻,未来工作的时间还很长就不用太在意这个问题。
3、提前退休最好续交
如果你距离退休的年龄已经不那么远,又想提前享受自由生活,为了不影响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你就需要考虑养老保险的累积年限问题。所以,保险最好不要断掉,提前退休后可以自己续交。
三、细说各类保险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一般要缴满15年到退休时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最后按年限累计。当然,交得越多,日后可领养的养老金也就越多。
2、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虽然必须要交,但和我们没有多大关系,断不断没有太大影响。因为,如果我们(干部身份)失业了,是领不到失业金的。除非转为工人身份,以后退休按工人待遇领退休金。
因为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工人身份的档案放在街道,干部身份的档案放在人才或单位。
3、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比较重要,医保规定:中断三个月以上视为失效。也就是说,如果医疗保险中断三个月以上,看病就得自己掏钱,小病无所谓大病就惨了。所以,医保最好自己续上。
4、公积金
公积金是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比如工资3000元,单位给你交300,你自己扣除300,所以你每月公积金帐户应该有600元。
公积金中断期间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一般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或者一年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大家都知道,职工社会保险都是按月缴纳的,随着社平工资每年的上调,社保的缴费基数的上涨不但增加了单位的用工成本,对没有工作个人缴纳保险的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例如北京现在的灵活就业人员一个月要缴纳1030.96元,一年下来就得小1万多呢。对于下岗的60后叔叔阿姨们找不到合适的单位缴到退休还有十几年可能承担不了这么多费用,那国家针对这部分人有没有什么社保补贴的政策呢?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就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就是大家总说的4050政策,下面以北京为例给大家讲解一下。
北京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政策规定为本市的城镇户口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45周岁以上,在社区从事一些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部门办理个人就业登记的。但是是有年限限制的哦,一般最长享受3年的社保补贴。如果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是可以享受最长5年的社保补贴就可以到退休了。
那社保补贴到底补贴多少呢?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20%补贴14%个人只缴纳6%,医疗7%补贴6%个人缴纳1%,失业补贴1%个人缴纳0.2% 核算下来啊个人只要负担1030.96当中的245块左右,国家补贴大部分真的是太赚了,符合条件的叔叔阿姨赶快去申请吧!
现目前工作人士每个月都会缴纳社保费用,那么交满十五年社保能领取多少退休金呢?
养老保险相当于在你的养老金账户存钱,退休后每月有一笔钱发放给你,用来保障老年生活发的这笔钱就是养老金(或称退休金也可),计算公式:
每月到手的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1)月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现在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 55 岁、女工人 50 岁。按照今年即将出台的“延迟退休规定”,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都为65周岁。
中断了有没有关系?
15年是指累计缴纳的年限,中间可以有中断,不需要连续。只要交满12*15=180个月,你到时候就可以“坐以待币”啦!
交满15年还要继续交吗?
不管对哪类参保人员多缴养老保险费都是划算的,原因有下:
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你退休后能拿到的钱就越多;
交社保的同时,公司也在帮你交;
养老金的多少,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有关。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那你更要交了!因为你工作中只需缴纳很少的养老保险,退休后反而能拿到较高的养老金。
如果停止参保,那么其他的社保待遇就不能享受,比如医保停了,去医院看病就不能报销。
未满15年怎么办?
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满十五年,可以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此处有期限:如果延长缴费5-10年后,女职工已满60周岁,男职工满65周岁,还是未满15年,那么亲爱的老宝宝们,你们就得一次性补齐剩下的钱了...
养老金去哪儿领?
拿到养老金资格认证即领取退休金的一个凭证,所有退休的人每年都必须通过认证,才会按时发放退休金,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退休证原件到居委会登记办理即可!外来务工人员缴满15年社保,可以在当地领,也可以转回老家领(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
案例
Miss.唐 大学毕业在重庆工作4年后去了北京打拼,在北京上了8年班,又因工作调动转战上海。在这3个地方先后都参了保的她有点懵:我的养老和医保该怎么办?
像Miss.唐这样在多地就业并参保的
并不在少数
工作或长期居住地变更时
养老和医保要不要转移?
多地参加养老保险该在哪里退休领养老金?
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在各地通用吗?
不办转移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缴费年限可以连续计算吗?
关于这些问题
威武君的建议是这样的
职 工 医 保
✦ 是否及时按规定办理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手续,直接影响你的医保待遇:
·随用人单位参保接续的,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保费的,补缴期间的医疗费按规定予以报销,并补划个人账户,超过3个月的,补缴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但补划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参保接续的,其他跟单位参保一样,超过3个月接续参保的,享受医保待遇需等待6个月。
✦ 同时,按规定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医保个人账户方可一起转移,原来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按规定转到新的参保地继续使用。
✦ 另外,按规定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在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将影响您享有退休医保待遇的时间哦~)
- 威武君建 议 -
为 了 最 大 限 度 的 保 障 你 的 医 保 待 遇 , 在 多 个 城 市 ( 社 保 的 不 同 统 筹 区 ) 之 间 流 动时 , 请 记 得 及 时 把 你 的 职 工 医 保 一 同 带 走 。
职 工 养 老
✦ 职工养老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是累计计算的;
✦ 领取养老金时,多个地方参保的,需将养老保险集中转移到一地,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 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由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则按下列原则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累计缴费年限在某一个地方满10年及以上的,在该地领取。
·累计缴费年限在多个地方满10年的,在最后一个满10年缴费年限的地方领取。
·累计缴费年限在各地均不满10年的,则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参保人将养老关系和个人账户转回户籍地,在户籍地按规定办理领取
- 威武君建 议 -
职 工 养 老 保 险 的 缴 费 年 限 和 个 人 账 户 都 可 以 累 计 , 最 终 需 要 全 部 转 移 到 退 休 地 城 市 (社 保 统 筹 区) 。 可 以 在 多 地 流 动 时 将 职 工 养 老 转 移 接 续 随 身 带 走 , 也 可 以 在 能 确 定 退 休 地 时 , 把 以 前 工 作 经 历 中 的 职 工 养 老 保 险 全 部 转 移 接 续 到 退 休 地 。
最 最 最 重 要 的 是
请 记 得
不论是为了近期需要使用的医保待遇
还是将产生长期影响的养老待遇、退休后医保待遇
在职业生涯中注重持续参保是最重要的
在多个地方的参保记录
最终都将反映在年老后的基本保障中
接续手续可以慢慢办
有没有参保却大不一样
一定要记得及时参保!
转移接续流程
市内流动
首先,在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停保。(带身份证与社保卡)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然后,到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接续参保。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跨省流动
首先,在转出地社保局申请开具《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身份证与社保卡)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empirenews.page--]
然后,向转入地社保局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并书面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接下来,您不用再奔波跑路,只需要耐心等待……
1.转入地社保局受理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2.转入地社保局对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出地社保局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及资金划拨手续;
4.转入地社保局在收到有关资料及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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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个醒~
请亲们多留意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因为社保中断后影响真的有点大:
✦断保3个月内补齐的,欠费期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支付;
✦断保超过3个月补齐的,欠费期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断保了不续上,导致缴费年限不够的,当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将不能享受退休后的养老/医保待遇。
来源:重庆本地宝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怎样办理
自人社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实施以来,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总体运行平稳。
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1、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
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2、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3、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管理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地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前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不予改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规定全额转移。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4、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5、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
《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6、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后,安置地应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安置地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退役军人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在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间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转出地应按11%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7、城镇企业成建制跨省转移的处理
城镇企业成建制跨省转移,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在省级政府主导下的规模以上企业成建制转移,可根据两省协商,妥善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8、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归集责任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未在户籍地参保,但按国家规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为户籍地的,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户籍地,并核发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9、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原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予以调整。[!--empirenews.page--]
撰稿:徐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