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缴纳的失业保险年限可以转移至重庆累计计算年限吗? 我司员工从北京分公司异动至重庆分公司(在北京分公司停保后,在重庆分公司参保),北京分公司的社保在北京缴纳,失业缴纳了2年。重庆分公司的社保在重庆缴

我司员工从北京分公司异动至重庆分公司(在北京分公司停保后,在重庆分公司参保),北京分公司的社保在北京缴纳,失业缴纳了2年。重庆分公司的社保在重庆缴纳,员工在重庆缴纳上失业保险后,请问可以将员工在北京参保的这2年失业保险参保年限 转移至重庆吗?能将北京参保的这2年的失业缴费年限 合并计算到重庆失业缴纳的年限里面吗?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1-13,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5号)文件规定: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n 你可以在国家社保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也可持身份证到转入地或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n 感谢你对失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若还需其他有关失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帮助,可与你户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也可与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一步沟通:023-88152862。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2-08-10,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失业保险金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n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的规定,通过信息比对方式验证领金人员是否出现停领失业保险金情形,同时领金人员也可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出现停领失业保险金情形,不再要求领金人员按月到经办场所现场签到。\n 所以,您用人单位为你参保缴纳社会保险后,届时彭水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通过信息比对,将会验证到您已重新就业,并自动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您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彭水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就业情况(联系电话023-78891313),该经办机构将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n 感谢您的来信,若还有其他失业保险有关问题可向重庆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联系电话023-88152861)。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2-08-10,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n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65号)、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渝人社办〔2018〕212号)、市人力社保局等13个部门《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0号)等相关规定,技能提升补贴证书范围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并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上查证属实。\n 您反映考取了教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且不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上查询到相关信息。\n 感谢您的来信,若还有其他失业保险有关问题可向重庆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联系电话023-88152861)。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2-08-18,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n 我们已经与您电话联系。根据您来信所咨询的问题,您可以本人携带社保卡到我市任一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或通过手机下载“重庆人社”APP、“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进行线上申办。如果您还有其他社保卡相关问题可以电话联系我们,我们的办公电话是023-88152815.\n 最后,感谢您对重庆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的关心与支持!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2-08-25,回复内容:


考生您好,您的来信收悉。2022年重庆市二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预计在9月下旬公布,请及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成绩查询专栏。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2-09-07,回复内容: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n一、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24号)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丧假。”\n”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n二、具体事宜可根据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协商解决。\n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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