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三支一扶 请问2023的三支一扶会改革吗?还是使用以前的大纲

请问2023的三支一扶会改革吗?还是使用以前的大纲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3-10,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重庆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和人社部等10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要求,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开展的工作。 \n关于您咨询的“三支一扶”考试内容的相关问题,市人事考试中心正在对“三支一扶”考试大纲在进行完善调整,具体大纲范围确定还在研讨中,考生可结合参考往年的考试内容等,详细具体内容以本年度“三支一扶”招募简章为准,请您后续关注市人力社保部门官方网站。 \n感谢您对重庆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进一步沟通。 联系人:蒋嘉陵;联系电话:86868881。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2-09-22,回复内容:


您好!\n 凡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n 未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人员,可办理新参保业务;有我市社保参保记录的人员,可办理续保业务。办理方式有两种:\n 1. 市内户籍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市外户籍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重庆市居住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n 2. 您还可通过“重庆人社”APP网上办理。打开APP后,点击人社服务板块的“社会保险”,进入页面后点击“个人身份职工养老新参保”或“个人身份职工养老续保”,即可按照页面提示办理。\n 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业务办理成功后,即可向参保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n 按照政策规定,个人身份参保人员,月缴费金额=本人月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其中: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在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595元/月)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费率按20%执行。\n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2-09-19,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n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建议您可以通过使用您的身份信息和手机号注册“重庆人社”APP后,点击首页底部“我的”—选择“我的亲情号”—“新增亲情号码”选择您与需要绑定信息人员的社会关系后输入必填项“身份证”和“姓名”后点击下一步操作绑定即可。\n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2-09-26,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n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如您持有我市实体卡后建议下载“重庆人社”APP通过首页“电子社保卡”渠道进入并签发电子社保卡,还可通过“掌上12333”APP或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签发。\n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2-10-12,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就您咨询的有关事宜,现答复如下:\n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因此按您所述情况,如经本人申请终止了养老保险关系后,社保经办机构应按规定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n市社会保险局养老待遇处已于2022年10月11日电话告知您相关政策。\n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2-10-25,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即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和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评定伤残等级,停发原待遇,按照条例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新期满后仍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你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需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的申请,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延长的才能在延长期内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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