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失业金申领期限问题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想了解一下,我市失业金申领是否还存在期限规定,是否必须在上一份工作结束后两个月以内申领。

尊敬的各位领导:\n 我想了解一下,我市失业金申领是否还存在期限规定,是否必须在上一份工作结束后两个月以内申领。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8-18,回复内容:


你好!已与你电话联系并解答相关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若你符合申领条件,可通过“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或“重庆人社”APP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到重庆户籍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申领(只需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资料)。感谢你对失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若还需其他有关失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帮助,可与你户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也可与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一步沟通:023-88152862。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2-20,回复内容:


考生您好,二级建造师证书查询路径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业务专栏→人事考试→证书查询,输入考生姓名和证书号码即可查验。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2-21,回复内容: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n一、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54号)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n二、该决定于2021年11月25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n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政策解释,从11月25日起(含25日当天),尚处于护理假休假期间的男职工可以享受护理假20天;在11月25日前已经休完护理假的男职工按照修改前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n护理假假期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假期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n四、具体事宜请协商解决。\n五、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3-09,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n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您在更换新卡以后需解绑原来的电子社保卡,然后重新签发电子社保卡以此来更新您的新卡信息。\n您可通过重庆人社APP首页的“电子社保卡”点击底部“我的”—“设置”输入电子社保卡密码后点击“解除关联”选择认证方式认证成功后即可解除。重新签发可通过重庆人社APP首页“电子社保卡”—“领取电子社保卡”选择认证领取方式后即签发成功,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023-88152370与我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n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3-10,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重庆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和人社部等10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要求,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开展的工作。 \n关于您咨询的“三支一扶”考试内容的相关问题,市人事考试中心正在对“三支一扶”考试大纲在进行完善调整,具体大纲范围确定还在研讨中,考生可结合参考往年的考试内容等,详细具体内容以本年度“三支一扶”招募简章为准,请您后续关注市人力社保部门官方网站。 \n感谢您对重庆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进一步沟通。 联系人:蒋嘉陵;联系电话:86868881。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3-22,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n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关于您咨询重庆人社APP亲情号问题现答复如下:\n1.您可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底部“我的”—点击“我的亲情号”——“新增亲情号”输入需要绑定人员的信息后进行人脸识别,识别成功后即为绑定成功。\n2.重庆人社APP亲情号每人可开通四个亲情号,解绑后恢复名额。每个人最多解绑三次亲情号。\n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023-88152370与我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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