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 我想咨询一下,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是扣除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之后到手2100元,还是2100元然后再由自己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我想咨询一下,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是扣除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之后到手2100元,还是2100元然后再由自己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9-21,回复内容:


你好,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n一、工资的支付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一定民主管理程序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n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n三、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工资支付标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单位,原则上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工资支付标准。\n四、从2022年4月1日起,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所有的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所有的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n五、具体休假事宜请和单位协商解决。\n六、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3-09,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n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您在更换新卡以后需解绑原来的电子社保卡,然后重新签发电子社保卡以此来更新您的新卡信息。\n您可通过重庆人社APP首页的“电子社保卡”点击底部“我的”—“设置”输入电子社保卡密码后点击“解除关联”选择认证方式认证成功后即可解除。重新签发可通过重庆人社APP首页“电子社保卡”—“领取电子社保卡”选择认证领取方式后即签发成功,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023-88152370与我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n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3-10,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重庆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和人社部等10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要求,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开展的工作。 \n关于您咨询的“三支一扶”考试内容的相关问题,市人事考试中心正在对“三支一扶”考试大纲在进行完善调整,具体大纲范围确定还在研讨中,考生可结合参考往年的考试内容等,详细具体内容以本年度“三支一扶”招募简章为准,请您后续关注市人力社保部门官方网站。 \n感谢您对重庆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进一步沟通。 联系人:蒋嘉陵;联系电话:86868881。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3-22,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n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关于您咨询重庆人社APP亲情号问题现答复如下:\n1.您可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底部“我的”—点击“我的亲情号”——“新增亲情号”输入需要绑定人员的信息后进行人脸识别,识别成功后即为绑定成功。\n2.重庆人社APP亲情号每人可开通四个亲情号,解绑后恢复名额。每个人最多解绑三次亲情号。\n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023-88152370与我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4-06,回复内容:


你好!你3月31日来信我局以给予回复,目前还未公布2023年工伤保险各项待遇计发基数,请暂时根据渝人社发〔2022〕53号规定,2022年计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数为7750元/月进行计算,待公布后进行补差。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4-12,回复内容:


来信人,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重庆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和人社部等10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要求,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开展的工作。 \n关于您咨询的“三支一扶”考试时间的相关问题,2023年“三支一扶”的报名时间拟定为4月12日-19日;考试时间拟定为5月20日,原则上,避开国家、事业单位公招等大型考试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此类考试之后进行,详细具体时间请以本年度“三支一扶”招募简章为准,请您后续关注市人力社保部门官方网站。 \n感谢您对重庆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进一步沟通。 联系人:蒋嘉陵;联系电话:8686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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